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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安排当前重点工作

时间:  2020/2/17 15:50:39  
本网讯(通讯员 阎晓斌)2月14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安排疫情防控、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任务。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统筹协调,强化检查、督导、指导,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实。广大干警要认真掌握并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县、市)各项防疫有关规定、通告、公告等相关要求,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充分利用网络、移动办公系统、法院内网的优势,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精准及时传达到位;认真组织广大干警通过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移动办公系统,开展网络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水平;各基层法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防疫领导小组报告防疫工作情况,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安排干警出本地区执行公务,所有干警和工作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县市区。
 
二是认真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积极做好疫区返岗干警的健康检测、隔离留检和检测发现疑似症状干警的报告等工作;法院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必须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防护设备;全面彻底做好机关内外卫生打扫,杜绝死角,对办公区、办案区要全方位消毒,特别是对安检口、诉讼服务大厅、电梯、楼道、走廊等易于传播病毒的地点进行重点多频次消毒。
 
三是妥善安排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各基层法院要发挥职能作用,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研判,主动作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业务部门和各基层法院要认真排查筛选案件,对于能够通过网络开庭、质证、调解的案件,要在确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稳妥进行,减少案件积压,其他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依法延期、中止;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提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安排,特别是向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各部门要认真谋划今年工作任务,完善工作要点,酒泉中院综合部门要做好疫情过后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安排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执勤和安检消毒等制度。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疫情期间必须在岗,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其他人员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疫情期间上班安排的相关规定要求,由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科学合理安排在岗人员,并报告分管领导和中院联系领导,同时,所有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切实落实岗位责任;法院机关大门、诉服中心(立案大厅)的执勤法警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登记、安检、消毒,所有进入法院的人员一律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内,同时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各基层法院要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万无一失。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遵守“指尖”上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转发、评论与大政方针相左的不良言论,坚决同妄议中央的行为作斗争;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酒泉中院供稿)
来源:肃北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