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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检察院首次派员参加县环保部门重大案件集体审议讨论会

时间:  2020/8/10 11:16:45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督促环境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酒泉市肃北县检察院首次派员参加了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北分局组织召开的重大违法案件集体审议讨论会,会议同时还邀请了县纪委监委、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对2017年肃北县凯富矿业有限公司金庙沟煤矿在机械化项目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获得批复前进行生产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体审议,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北分局相关人员向参会人员汇报了该案基本案情和初步处罚意见,参会的各部门代表就此分别发表了意见。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北分局局长李瑾海表示审议团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成为县环境监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与会检察官表示环境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同时要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有利于地方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肃北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