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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落实“四个重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时间:  2014/12/11 10:49:43  
本网讯(通讯员 董补民 王天军)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在工作中落实“四个重点”,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实现“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重点开展法律教育
 
定期组织法律服务者为矫正人员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行为特点和刑罚种类的不同,选择针对性强的内容,实行专题化教育,如针对犯交通肇事罪的矫正人员,开展交通法规学习,使其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意识,针对犯盗窃罪的矫正人员,开展刑法知识学习。做到因人施教,切实增强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
 
重点动员社会参与
 
积极争取各部门的重视,充分调动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组建了由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矫正人员监护单位或近亲属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矫正人员进行全方位帮教,使矫正人员摆脱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回归社会,协调民政部门,为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协调房管局,为住房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经适房、廉租房,协调帮扶中心,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小额贷款等。
 
重点进行心理矫正
 
在各司法所专门设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各村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同矫正人员结成对子进行帮扶,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摆脱心理上的阴影,尽快融入社会,为弱化和转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消极思想和心理,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使他们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重点加强就业指导
 
以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举办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技能、创业意向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向失业在家的社区矫正人员传授实用技术,落实“三包三帮”措施,组织司法局工作人员、街道村居干部与社区矫正人员结成帮扶对子,手把手地进行指导,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星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