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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学习司法部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精

时间:  2017/9/14 10:40:57  
本网讯(通讯员  斯娜)近期,酒泉市肃北县公证处召开紧急会议。会上,组织公证员学习了司法部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
 
会议明确了公证员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等“五不准”的工作要求。会议认为,司法部“五不准”的目的是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
 
会议明确,结合当前公证机构改革最新要求,肃北县公证处要深入开展公证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精简公证办理手续,加快公证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完善公证便民利民措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