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的“母爱”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法院 李淑兰
“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爸爸,爸爸,我要爸爸……”
为人父母者,听到稚嫩孩子如此悲伤的呼唤,谁不动容?有些人也许不懂,孩子们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只想要爸爸妈妈的陪伴和一个完整温暖的家。然而身为法官,却经常要见到这让人心碎的一幕幕,已为人母的我,总会忍不住一次次潸然泪下……,这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何其无辜,一个个却成为不睦婚姻的牺牲品?
非常清楚记得我第一天到基层法庭工作,承办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一个离婚案件。原告龙某(女方)与被告刘某(男方)2008年相识,2009年登记结婚,2010年生育一女孩,2012年生育一男孩。原、被告感情尚可,男耕女织,在农村应该是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男方父母非常强势,又深受封建家长制思想的影响,因此婆媳关系非常糟糕,公公婆婆打骂儿媳不说,甚至连儿媳娘家妈妈和弟弟赶来看望被打的女方也被男方父母及兄弟打伤,而男方长期受强势父母的控制,性格比较懦弱,也没什么主见,虽然没参与打人,但他的“不作为”态度让女方非常寒心。因此,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因女方已搬回娘家,夫妻分居。开庭那一天,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小孩,大的四岁,小的才两岁,两个小家伙一见面,开心地玩在一起。男方是个忠厚老实的小伙子,看到妻子离婚态度坚决,庭审中泪流满面地表达了他对妻子和家庭的感情:“除非我死,否则我决不离婚!”
这个离婚案件原告是第一次起诉,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符合离婚条件。作为承办法官,庭审之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工作便可告一段落。然而,庭审结束后,当男方和女方各自把玩在一起的两个孩子强行拉开,两个稚嫩的声音,撕心裂肺地哭喊“我要爸爸、我要妈妈”的时候,作为爸爸的被告,作为妈妈的原告,作为承办法官的我,每个人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多可怜的孩子,为什么要让他们承受这样的伤害?你们为人父母的难道不自责、不内疚吗?婚姻就像一艘船,既然选择走到同一条船上,那就一定要坚持同舟共济。在航行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风浪,只要两个人同心协力,哪有解决不了的困难?既然把孩子生下来,就有义务和责任抚育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离婚就是把你们受到的伤害再转嫁到他们身上,孩子何其无辜?”我已经没有了法官的冷静和严肃:“被告,你作为儿子和丈夫,你完全可以和父母沟通好,带着妻子儿女搬开另住,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原告,你虽受到了伤害,但是被告对你还是很有感情,何况为人母亲,看到两个幼儿如此情景,你就如此狠心,一定要离?我也是个母亲,为了这两个孩子,我不准你离婚!!”虽然是做调解工作,但是我此时几乎是在下命令,因为一颗母亲的心早已超越了一个法官的冷静!
原告早已泪流满面:“我回去好好想想。”
第三天,齐齐整整的一家四口,给我送来了撤诉申请书。那一刻,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做法官的尊严和意义,甚至还有——幸福。
隆回县人民法院仅2014年一个司法考核年度受理离婚案件达1243件,占所有民事案件的比例是51.4%,而我所在的六都寨法庭2014年度受理离婚案件234件,占民事案件的比例是75.5%。基层法庭的法官,几乎每天都在处理离婚案件。看到婚姻大战里太多无辜的孩子,他们大多尚且年幼,没有向这个社会发声、清楚表达诉求的能力,脆弱得令人心疼……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使命:我一定要为他们做点什么,因为我也是一个母亲!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竖立法律之柱,为孩子们撑起一个个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