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宣誓的那一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陈恒
“我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清正廉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2013年8月20日上午,这一阵阵掷地有声的誓言,在三中院正式对外履职前,回荡在云霄,它代表了所有三中院法官的心声,它也昭示着三中院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未来。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这是令我难以忘怀的一天!
作为一名三中院的法官,当我宣誓的那一刻,激情与梦想同在。人们对于法官的印象总是停留于庄严的国徽下,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是非纷争,这是何等的光辉荣耀。但真正从事法官职业的人,才体会得到法官的工作更多的是日复一日的平凡甚至琐碎。然而,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就要满怀激情,在平凡中铸就不平凡。著名法学家王泽鉴教授说,“要有向往之心”。纪伯伦在《散文诗》里曾讲过,“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人的想象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只有向往之心才能超越”。这里所说的要有向往之心,即是对本职工作要饱含激情。无论做什么工作,饱含激情地热爱它,这是第一步,它会生出努力的翅膀,带你向梦想飞翔。因此,作为法官中的一员,我深信激情与年龄无关,激情更须与责任相连,激情来自于崇高的理想、信念,来自于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来自于对国家、人民群众和法治事业的由衷的热爱,只要我们热爱这项工作、时刻保持着高昂的工作激情,就会永远充满干劲,就会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制作每一份判决书、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
当我宣誓的那一刻,责任与担当同在。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过,“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保其平”。因此,法官个人虽小,但法官群体对社会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如果把司法比作一项工程,那么法官便是这个工程中的扛鼎之人。所以,选择了法官,绝不是选择了功名与利禄,而是选择了责任,选择了奉献,选择了担当,选择了淡泊。在我们宣誓成为三中院法官的这一刻,为了成就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面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要明断是非,秉公执法,面对每一个当事人,我们都要释法析理,耐心沟通。优秀法官陈燕萍说得好,“当事人一辈子也许就只打一次官司,这一次打官司的经历可能决定他一生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是啊,既然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就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我宣誓的那一刻,信仰与坚守同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制,总是免不了受到金钱、权势、人情的干扰。而记得一位法学大家曾说过,“法律工作者的卓越之处,在于他们的人格,在于他们所具有的一种为社会所需要而且为社会所崇尚的品格,这就是正义精神和理性精神”。正因为我们是法律工作者的一员,为了让人民满意,我们要保持正义和理性的人格,始终追求正义、实现正义。在我们庄严宣誓的这一刻,我们要信仰法律,时刻保持高尚的人格。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追求人格的完美;我们的目标不是权力与金钱,而是让人民满意,让群众放心。我们是寂寞的,为保证居中断案,必须与社会保持距离;我们是辛苦的,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中权衡,每一个案件都凝结了我们的心血;但我们坚守寂寞,甘于辛苦,因为我们内心有法律人的信仰,实现法律梦、三中梦是我们法律人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最好写照。
正如索宏钢院长在宣誓仪式上所说,“一勤天下无难事,人间万事出艰辛。我们今天的努力和付出,一定会让三中院的历史画卷变得波澜壮阔,也一定会带动和促进三中院这个光荣的集体激情澎湃、团结奋进”。是的,让我们所有三中院法官牢记誓言,以宣誓为职业征程新的起点,用我们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共同谱写三中院美好辉煌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