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实现法院工作目标、坚持法院工作主线的必然要求;是补齐短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内在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法官、检察官要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这既是对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引。
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实现法院工作目标、坚持法院工作主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司法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对当前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法官而言,唯有“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方能不为权所诱,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动,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上有新提升,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上有新提升,在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上有新提升,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补齐短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带来了新考验,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而部分法院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突出,致使案多人少矛盾成为常态;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而我们的思想准备、能力储备、细节应对和激励保障不足,等等。在这些问题面前,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任何人都不能是被动的参与者、观望者,每个人都必须以“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为引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握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以理性平和的心态与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中去,切实履行好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内在凝聚力的重要举措。目前,从自查自纠以及接访回访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看,我们的队伍中确实还存在着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确实存在着群众观念淡薄、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的问题,确实存在着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归根结底与部分法官法治信仰不坚定、职业认同度低和底线意识缺乏有关。法官的底线就是对法律的忠诚。坚守法律底线,捍卫司法公正,应当融入法官的血脉,成为法官最根本的职业认同。坚持“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要求广大法官保持定力、树立信仰,并以此为引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法官。(高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