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肃北政法网!

法院视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肃北县:违规生产致2人死亡 金矿矿长领缓刑

时间:  2015/7/28 10:48:04  
两年前,酒泉市肃北县一家金矿矿长无视停产通知违规生产,导致2人死亡,记者7月21日从肃北县法院获悉,该矿长因犯重大事故责任罪近日被判处缓刑2年。
 
2012年5月至12月,孙某在担任肃北县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一金矿矿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该矿施工队在接到停产通知后仍然继续作业,导致2012年5月11日、2012年11月24日发生两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该矿施工队2名工人死亡。事发后,相关单位及施工队对受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但孙某瞒报了事故。
 
近日,肃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孙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执行缓刑2年。(董开炜)
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