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娜仁格尔勒)编制发送各种恐吓、侮辱、淫秽信息,使用“呼死你”软件频繁骚扰……近日,酒泉市肃北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王某翼等三人使用“软暴力”违法手段催收债务。这是自“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肃北法院宣判的首例“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首例涉恶案件。
据悉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翼出资设立“互助信贷”网络借款平台,雇佣被告人王某缘、王某表共同从事网络放贷业务。在放、收贷过程中,被告人对借款人逾期未还或无力还款时,收取“利息”和 “逾期费”等,并编制各种恐吓、侮辱、淫秽信息发送给借款人和其亲属、同事,同时使用“呼死你”软件频繁骚扰,三被告人从中获取违法所得31万余元。被告人多次编制各种恐吓、侮辱、淫秽信息发送给借款人和其亲属、同事,同时使用“呼死你”软件频繁骚扰向借款人催款的行为,使借款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软暴力”的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肃北法院认真落实党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震慑作用,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酒泉市肃北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