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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深入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 坚定理想信念 忠诚履职担当

时间:  2020/10/16 10:19:54  

10月14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收看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在分会场通过视频聆听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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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运同志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胡国运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3年来,长期奋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始终坚持忠诚履职、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直至生命最后一刻。2020年7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8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心中有光,何惧山高水长”等话语深深触动着干警,通过聆听4名报告团成员饱含深情追忆胡国运法官生前感人事迹,从公平公正办理每个案件、到心系农民工利益,以及严词拒绝当事人、亲朋不正当请求,以及生活中朴素节俭,一点一点都深刻诠释了胡国运法官的浩然正气,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忠诚信仰、坚守初心、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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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们表示,胡国运同志精神感人至深、弥足珍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胡国运同志为榜样,把胡国运同志的崇高精神延续下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审判质效,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的实际行动,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