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孟根花)酒泉市肃北县不断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责任,把握实施关键,将“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普法融入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使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组织到位,明确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肃北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明确36个行政执法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作进度以及档案整理等方面对各有关单位应承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
二是执普一体,推动宣传有序开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办公室积极督促各部门根据担负职能及工作特点,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加入普法环节,从事前、事中、事后不同环节明确主动告知式的普法,从而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过程中。同时,各普法主体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结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族团结月、“6·26”禁毒日、庆祝县庆70周年以及马文化节、骆驼文化节等传统的民族节假日为契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行业重点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36场次,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注重培训,推动服务精准化。肃北县司法局多次聘请法律顾问及执法骨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村三委”、普法骨干业务等培训,对工作中运用频率较高、实用性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专业指导,引导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普法的助手和纽带作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之常态化。注重“办案说法、以案释法”,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倡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执法办案、法律服务中身体力行、现身普法。
四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素养。肃北县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从线上线下两个方面着手,努力打造“实体阵地”“流动阵地”“网络阵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元素有机融入全县城乡文明创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组织“赛恒”法治宣传文艺队、“法治乌兰牧骑”、“普法讲师团”、“马背普法小分队”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牧农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发放“双语”普法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充分运用新媒体作用,通过“四屏”(即电脑屏、电视屏、手机屏和户内外LED屏),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及时高效的法治宣传,确实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