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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亮点工作综述

时间:  2023/4/6 14:20:55  

创新“四共”新模式,打造创建“升级版”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亮点工作综述


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融合”理念,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院党组按照“系统创建 以点带面”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肃北检察实际,着力打造“共抓、共建、共促、共享”新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检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路径。肃北县院先后荣获全国“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特级单位”“酒泉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党支部”“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等荣誉。2017年被甘肃省检察院评选表彰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被酒泉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4次,2018年12月被甘肃省委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全院18名干警27次荣获省、市、县级各类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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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机制,汇聚“共抓”合力。围绕县委“126”发展目标,院党组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总抓手,将创建活动与党的建设、检察业务高度融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稳步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出台《肃北县检察院一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要求。完善创建机制,在总结以往成功创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和优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目标明确、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联动联创大格局。建立交流机制,召开创建工作专项培训会,邀请县委统战部领导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统筹融合推进,按照上下联动“一盘棋”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突出以党建为引领,以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重要抓手,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结合“学红旗渠精神·建高素质队伍”专题教育、“铸忠诚警魂”行动及“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打造“党建+检察”党建品牌,持续打造“凝聚检察力量,守护民族团结之花”检察特色品牌,实现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联动发展、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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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共建”局面。结合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化“紧紧抱成石榴籽、携手共创文明城”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县委突出一条主线、锚定“两步目标”、打造“四个品牌”、讲好“五个故事”、深化“10+N”活动总体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肃北检察工作实际,组织检察干警踊跃参加非遗传承项目和民俗文化展览、民族手工艺制作、民族美食传承、草原那达慕、骆驼文化旅游节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促进各族群众感情交流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开设普法宣讲平台、发放民族政策宣传资料、推送民族知识宣传海报、送法进牧区、社区法律咨询服务讲座、举办民族文化专题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使“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和“六个相互”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大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依托4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深入马鬃山镇、盐池湾乡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通过法律宣讲、咨询服务、受理信访举报、检察公益诉讼等形式,携手推进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打造“最美”品牌,把选树先进典型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检察机关选树“检察英模”“最美民族团结检察干部”“最美检察家庭”等,凝聚共同价值理念和精神力量,激励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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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检察职责,达成“共促”效应。结合酒泉市检察机关“五个深度融合”工作举措,坚持依法能动检察履职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创建“全国平安边境县”为抓手,积极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察专项行动,将服务重心向马鬃山边防重镇延伸,紧紧围绕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持续加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共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依法严惩以暴力、威胁等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侵犯矿山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的犯罪;依法严惩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矿山企业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犯罪行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忠诚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探索构建“一中心四轴线”检察公益诉讼新格局,积极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用心守护边疆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与基层乡镇社区共建“同心法律工作站”,耐心接待各族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为生活困难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全力保障各族同胞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夯实宣传阵地,营造“共享”氛围。通过设立“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一站式”接访服务通道,精心打造具有浓郁肃北蒙古族民族特色和检察元素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化品牌,全力助推肃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近年来,肃北县检察院整合资源优势,精心打造集检察院史馆、廉政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检察特色文化等一体的四条文化长廊,在二楼办公区域内建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文化长廊”,内容涵盖民族风情、传统文化、民族习俗、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等,全方位打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主阵地,积极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大力推动本院内设部门布局建设具有行业特色和多元化的民族文化阵地,指导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创建“文明示范窗口”、第一检察部在未成年人一站式服务区着力打造“肃雅”未检工作室、第二检察部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打造“马鬃山经开区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把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入创建工作的全链条,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律监督机关,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把肃北建成“工业强、生态美、民族团结、边兴民富”的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示范县贡献检察智慧!


来源:肃北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