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肃北政法网!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肃北县公安局关于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时间:  2023/5/9 11:50: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监委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要求,为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对公安机关在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监督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严肃查处公安机关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2、以挂名他人或持有干股等形式参与营利活动。


3、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办案,充当司法掮客。


4、在案件办理、户籍登记、交通执法等履职中滥用执法权,钓鱼执法,违规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5、利用职权收受好处,枉法裁决或不做为慢作为。


6、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吃拿卡要、逐利执法。


7、违规插手工程项目。


8、以罚款代替记分,打招呼、托关系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降格处理、“网开一面”免除处罚的。


二、受理方式


1、监督电话:0937-5812529。


2、来信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巴音路1号肃北县公安局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6300。  


3、来访接待地址:肃北县公安局二楼督察大队办公室


4、邮箱:l625830624@126.com


三、受理时限


2023年即日起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肃北县公安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肃北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