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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终调解 法官释法化干戈

时间:  2024/2/28 11:15:59  


“法官,后天的开庭,我们就不过去了,被告已经把案款打给我了,我们这个事总算结了。”接到原告孟某的电话,肃北县法院马鬃山法庭法官松了一口气,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调解法官的再三努力终于圆满结案。

2023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杨某因施工所需租赁原告孟某的洒水车在工地作业,工程结束后双方对租赁费进行结算,确认被告杨某尚欠原告租用费60000元。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租赁款,被告一直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推脱。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的租赁费60000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案情清楚、标的额较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通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被告也积极回应会想办法尽快解决。春节前,原告称与被告自行达成协议,将租赁费让步至54000元,并附上了双方和解的电话录音、转款凭证等,年后将撤诉申请邮寄给法院。本以为该案件就此结束了,但原告反悔,请求法官跟被告沟通再加4000元,眼看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法兑现,承办法官着急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二次调解、及时向当事人耐心释法,分析利弊,逐一解开双方的心结,并留给三天时间让双方斟酌斟酌。三日后,原告孟某将撤诉申请交由法院,表示不再反悔。最终,该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


人无信不立。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活动最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当事人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善良、审慎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是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当一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确定的责任义务后,另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来源:肃北政法
责任编辑:李彩霞